山东泰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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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本站北京12月28日讯 为推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顺利贯彻实施,及时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处理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2012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事诉讼法新旧衔接适用的若干问题作出规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就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适用问题出台的第一个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继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通知》之后,推动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的又一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