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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发生后驾驶人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应否拒赔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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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发生后驾驶人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应否拒赔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7/10/30 9:33:04 点击:622

对事故发生后驾驶人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应否拒赔的思考

:山东泰诚律师事务所

                                                :赵敏

     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急剧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在不断发生,这也使得交通事故案件以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攀升。有一部分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第一时间报警,但是当交警赶到事故现场时,机动车驾驶人早已不知去向。以上情形会导致无法确定当时实际的驾驶人员以及驾驶人员是否存在醉酒驾驶的行为。本文将针对这种情形下,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展开思考。

    关键词:离开不具有合理性、必要性驾驶或者遗弃车辆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拒赔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急剧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在不断发生,这也使得交通事故案件以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攀升。众所周知,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告知保险公司。但遗憾的是,有一部分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第一时间报警,但是当交警赶到事故现场时,机动车驾驶人早已不知去向。以上情形会导致无法确定当时实际的驾驶人员以及驾驶人员是否存在醉酒驾驶等情形。本文将针对这种情形下,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展开思考。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以及《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均明确约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驾驶或者遗弃车辆离开事故现场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结合条款的字面意思理解,驾驶人如果在依法采取了有效措施(立即停车、拨打急救电话以及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的情况下再离开事故现场,保险公司是需要赔偿的。这样的条款真的合理吗?

如果驾驶人在交警未到现场之前离开,那么交警部门如何确定事故中的实际驾驶人?也就是说存在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驾驶人与实际驾驶人不相符的可能,如果相符,那驾驶人是否为毒驾、醉驾,这些事关保险公司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问题均因驾驶人未在事故现场而无法查清。虽然“顶包”以及醉酒驾驶等都会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也不能排除存在这样的可能。

实际上,以上情形下的赔偿,对保险公司是不公平的,保险公司也很难有证据证实存在这两种免责情形。条款内容应如何约定,才能规避这些不应有的赔偿值得思考。条款中是否可加入“驾驶人在离开不具合理性、必要性的情况下,即使采取了措施后驾驶或者遗弃车辆离开事故现场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这样的内容?这样如果驾驶人存在驾驶或者遗弃车辆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时,若保险公司需要赔偿,那么驾驶人一方就应当举证证明其离开具有合理性、必要性。

驾驶人在什么情况下离开事故现场才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呢?

如果实际驾驶人在事故中受伤严重,此时生命权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苛求驾驶人会留在事故现场,驾驶人此时离开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如果实际驾驶人在事故中未受伤或受轻微伤,不立即离开不会威胁到生命安全,此时,驾驶人没有离开事故现场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如果驾驶人离开,保险公司不应当赔偿;   

如果事故中对方受伤严重,此时,抢救伤员是最重要的,驾驶人如果在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再结合其他证据如果能证实当时驾驶人确实是送伤者入院治疗,那么,驾驶人离开事故现场具有合理、必要性,保险公司不应当拒赔。

       所以,是否可将保险条款的内容约定的更详细,才能尽可能地维护保险公司的利益,尽量避免一些不应有的赔偿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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